北京加快建设可回收物体系 分类驿站设有专人值守

  • 北京青年报
  • 2021-03-19 16:45:41

昨天,市城市管理委召开《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本市将加快推进可回收物体系建设,今年全市将新建和改造提升600座分类驿站,已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同时,本市印发了《北京市可回收物指导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包含了可回收物的主要回收种类及常见可回收物、不宜列为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类清单,为市民提供了翔实的可回收物分类指南。

本市加快建设可回收物体系

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副主任李如刚介绍,今年2月,全市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为3541吨,分出率为19.61%。生活垃圾日均清运量1.93万吨,与2020年日均清运量相比下降12.01%。2月份,抽查居民自主分类投放达标率为78.97%,较1月份提升4.7个百分点。

今年1月,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居住小区(村)结合生活垃圾分类驿站设置可回收物交投点,健全源头交投网络。街道(乡镇)合理设立可回收物中转站,承担辖区内低值可回收物托底回收工作。各区落实用地供应,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

可回收物有了规范“清单”

可回收物到底有哪些种类?哪些垃圾不宜列为可回收物?李如刚介绍,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北京市可回收物指导目录(2021年版)》,《目录》包含了可回收物的主要回收种类及常见可回收物、不宜列为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类清单,规范可回收物分类回收,为市民提供了翔实的可回收物分类指南,为可回收物经营者提供了从业指导。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录》明确规定,可回收物回收种类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废弃大件家具。其中,废玻璃、废织物、废弃大件家具等低值可回收物列入《目录》,可进一步促进居民应分尽分和回收企业应收尽收,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目录》同时提供了“不宜列为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类”,比如餐巾纸、卫生间用纸、湿巾、一次性纸杯、厨房纸等废纸,以及污损的塑料袋、沾有污渍的一次性塑料饭盒等,都作为其他垃圾处理。

分类驿站设有专人值守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生活垃圾分类驿站是优化垃圾分类体系的重要载体,今年,全市要新建和改造提升600座分类驿站,已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分类驿站有哪些要求?李如刚表示,分类驿站要因地制宜设置,不少于6平方米,具备四品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暂存、称重计量、信息统计和宣传教育功能。同时,在公示时间内(如7:00—20:00)有专人值守。

“有专人值守的分类驿站,既可以方便居民了解垃圾分类知识,提高正确投放率,同时对于有价值的可回收物,也可以在分类驿站进行有偿回收,或由驿站服务人员上门回收,促进可回收物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减少家庭垃圾产生量和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李如刚说。此外,分类驿站要公示可回收物回收价格、垃圾分类积分规则或环保金兑换标准,公示可回收物上门回收相关信息。

按照计划,目前各区正在梳理分类驿站建设的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规划安排分类驿站建设位置,做到落点落图,加快推进建设。

重点

全市各类学校实现垃圾分类100%覆盖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刘晓明介绍,自去年5月1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市教委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印发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指引,明确学校垃圾分类全流程管理、容器及标识、投放点和桶站设置标准规范。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垃圾分类宣传知晓率、标识更换率、师生参与率、桶站配置率实现100%全覆盖。

疫情期间,教育部门专门录制8类面向大、中、小、幼的垃圾分类课程,通过空中课堂、数字德育平台和各区各校数字教育平台开展线上垃圾分类教育。同时,将垃圾分类纳入中小学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培养学生的垃圾分类习惯。

此外,全市教育系统建立了督查落实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市级层面组织1440名挂牌督学,对全市中小学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了两轮全覆盖督导检查。各区教委也加大督查落实力度。比如,西城教委组织本区学校设立“文明就餐监督员”、“垃圾分类志愿者指导员”和“红领巾桶前值守岗”,将学校检查和学生自我监督有机结合,取得明显成效;海淀区教委组织第三方对全区学校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督查,针对各校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标识、宣传制度、收运合同等逐校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

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本月“进校园”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介绍,去年5月1日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80.25万家次,发现问题1.95万家次,存在问题率为2.43%;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37015起,其中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16959起。房山区、昌平区、石景山区执法检查工作较为突出,人均立案处罚数排在全市前列。

3月1日起至4月30日,本市将启动为期两个月的第二阶段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其中,3月份将继续采取“主题执法月+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学校春季开学的时间节点,开展主题为“校园执法月”的专项执法工作,对全市大、中、小、幼各类学校以及教育培训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师生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从校园抓起,培育绿色发展“新时尚”。同时,本市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采取“普法宣传+服务指导+执法规范”的工作方式,紧盯问题高发的街道、社区、小区,对市民举报、媒体曝光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如垃圾清运不及时、桶站满冒卫生不洁、“混装混运”、居民不按规定投放等,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

关键词: 分类驿站 可回收物体

分享到:

  • 至少输入5个字符
  • 表情

热门资讯

 

联系邮箱:85 572 98@qq.com 法律支持:广东海新律师事务所 刘海涛 律师

粤ICP备18023326号-36未经授权不得镜像、转载、摘抄本站内容,违者必究!Copyright 2016 IGDZ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之窗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