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延长超标电动车上牌过渡期

  • 电动车小行家
  • 2020-10-29 14:57:21
随着去年新国标的实施,当时老百姓主流上使用的电动车,有相当一部分是不符合新国标的,被定义为超标电动车,出于人性化考虑,各地并没有直接报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而是给了1到4年不等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只要上临时牌照,可以正常上路,但是。正常一辆电动车的使用限期都是五年以上,这导致即使过渡期到期后,依旧有大量电动车还是有可使用条件,报废相当可惜,所以,有不少地方又出人性化政策,延长超标车过渡期,我们看看,近期有哪些地方延长了超标车过渡期,有没有你所在地方?

广东茂名: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

广东对于电动车一直都是比较严格的地方,全国首个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的城市就来自广东,今年6月,广东中山就明确规定,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禁止上路;

但是,同为广东的茂名就相对人性化不少,茂名电动车原本是给予3年的过渡期限,截止到今年9月30日,但是,在9月底,茂名市交警发布消息,"在2017年8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原申领在用的超标二(三)轮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牌,使用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止"。把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延长一年,避免给老百姓造成提前报废的损失;

厦门福建:岛外超标车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近期,福建厦门发布超标电动车管理征求意见,明确提到,超标车属于机动车管理,将会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集中办理登记,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悬挂临时号牌可以在岛外的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上道路行驶,超标车必须上牌上路,否则扣车并处罚500元;

浙江: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延长一年

浙江省的规定相较于茂名和福建都比较早,它和江苏都是较早一批出台电动车管理新规的地方,浙江本来过渡期设置的是3年,即2021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而目前根据最新的电动车管理新规,浙江全省的超标车使用过渡期都延长一年。

江苏:辖区多城市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

江苏省和浙江省一样,都是今年6月就出台新的电动车新规,但是江苏并不是所有城市都对超标电动车一个标准,根据超标车过渡期规定,除南京仅到今年年底外,苏州等10个市到2024年4月,扬州和泰州到2024年6月。

广西南宁:超标电动车过渡期设置为10年

在今年5月份,广西南宁刚刚通过电动车新规,直接把电动车超标车设置到10年,如果10年到了,延不延续根据发展情况来定,南宁此举,可以说是,让车主放心骑吧,骑到报废为止。

对于超标电动车,之前有些地区“一刀切”的做法引发众怒,引来不少批评,不过,从上面这些地方可以看到利好消息,就是各地都对超标电动车管理更加人性化,相信随着更多地方过渡期即将到期,也都会实施延长的管理,毕竟减少老百姓损失,才是站在老百姓角度为民办事;

关键词: 超标电动车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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