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国际档案日是哪天,国际档案日的由来是什么?

  • 今日头条
  • 2020-07-23 10:01:10

6·9国际档案日

6月9日,我们迎来了“国际档案日”。

提起“档案”,大家会觉得神秘又遥远,

但事实上,

我们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接触到它。

来了解一下

“6.9国际档案日”吧!

国际档案日的由来

1948年6月9-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会上通过了ICA的第一份章程,章程中指出,世界各国的档案工作者应共同努力“为了全人类”保护好档案,开展鉴定并提供利用。

2007年11月,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纪念日,ICA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2013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国际档案日作为世界档案界一个盛大节日,为世界的档案工作者推动本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有助于提升档案在大众、政治家、决策者以及赞助机构中的地位。

追根溯源,国际档案工作迄今已经有72年的历史。

为什么设立国际档案日

国际档案日成立的主要目的在于推动社会公众认识档案和关注档案事业,通过展览、征集、座谈、参观、互动等手段,提高社会公众档案意识,增加档案工作者专业能力和职业认同。

档案的名称变化

我国的档案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档案”一词的称谓,则是较晚才出现。档案在商代称为“册”,周代称为“中”,秦代称为“典籍”,汉魏以后称为“文书”“文案”,唐宋以后称为“文卷”“案卷”“案牍”,清代称为“档子”“档案”。

这些档案知识,与你我相关。

档案的种类

根据档案的不同属性和科学管理的需要,可以将档案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比如:按来源可分为国家机关档案、企业档案、名人档案等;按内容可分为行政档案、诉讼档案、科学技术档案等;按记录方式可分为文字档案、图形档案、音像档案;按时间可分为古代档案、近代档案和现代档案;按所有权可分为国家所有档案、集体所有档案和个人所有档案。

目前在我国,通常将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学技术档案、专门档案和声像档案。

档案的作用

概括地讲,档案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凭证作用;二是参考作用。对于一个具体单位或个人,档案的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1.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历史的真实、全面的反映。

2.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工具。

3.档案是一个单位规范管理的基础。

4.档案是我们积累和传播知识重要载体。

5.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建立信用,在社会活动、生产经营等方面建立和利用信用体系,获得发展最有力的工具。

清末,中国与外国逐步建立了近代化的外交关系。遂互派使臣,递交国书。

档案还是我们国家和民族文化建立历史记忆,传承文明的重要载体,是“今世可以知古,后世可以知今”的重要素材。

档案工作的基本内容

通常所说的档案工作,是指档案室和档案馆所从事的档案业务工作,即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管理档案,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服务的工作。

它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项:档案的接收和征集、整理、价值鉴定、保管、编目与检索、编辑与研究、利用服务、档案统计。也简称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编研、利用和统计工作。

档案的保管期限

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文书档案知多少

文书档案是反映党务、行政管理等活动的档案。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1.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2.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3.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4.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5.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6.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7.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8.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电子文件及归档

我国档案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将电子文件定义为:“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现阶段电子文件一般有脱机和联机归档两种方式。脱机归档是将电子文件存入脱机载体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保存。联机归档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将电子文件传输至档案部门归档保存。

档案的利用方式有哪些

一是提供档案原件,可以设立专门的阅览室,也可以根据规定将原件外借。

二是提供档案复制件,包括制发档案复制品,提供缩微胶卷(片),出版或印发档案文件汇编,在报刊上公布档案,举办档案展览。

三是根据馆(室)藏档案内容制发档案证明,解答利用者咨询,编写档案参考资料,参与编史修志和撰写科研文章。

档案的寄存

档案的寄存,是公民个人或者集体组织委托档案馆代为保管档案的一种形式。寄存档案只是寄存人将该档案的占有权暂时交给档案馆,档案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不管其寄存时间长短,所有权仍属于寄存者。

关键词: 国际档案日

分享到:

  • 至少输入5个字符
  • 表情

热门资讯

 

联系邮箱:85 572 98@qq.com 法律支持:广东海新律师事务所 刘海涛 律师

粤ICP备18023326号-36未经授权不得镜像、转载、摘抄本站内容,违者必究!Copyright 2016 IGDZ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之窗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