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加大违规成本 广东三上市公司收警示函

  • 新快报
  • 2021-08-03 09:58:46

7月已步入下旬,A股市场震荡前行,市场热度不减。据初步统计,作为主要承担广东辖区的一线监管职责,并完成证监会系统的协作监管任务的广东省证监局,7月份向广东三家上市公司下发了警示函,分别涉及违规减持、信披不符等内容。

粤泰股份:实控人等未履行尽责义务

7月6日,广东证监局向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泰股份)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杨树坪、时任总裁李宏坤、梁文才等人发出警示函,涉及违规问题包括,对外担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和关联方欠款逾期的事项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等。

具体来看,2020年2月至2020年3月,粤泰股份为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广州桦熵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保证金1340万元。截至2021年3月末,广州桦熵已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而粤泰股份未按照信息披露。

粤泰股份的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粤泰股份资金,其中2018年16147.24万元,2019年5012.81万元,2020年累计13730.83万元,合计34890.88万元,直至2021年4月29日才通过以资抵债的方式归还全部资金。而粤泰股份对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亦未及时披露。

此外,2018年4月,粤泰股份向控股股东粤泰控股的关联方转让所持茶陵县明大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明大矿业)65%股权,并约定由粤泰控股在明大矿业股权转让完成后3个月内代为清偿明大矿业所欠公司往来款12077.97万元,后粤泰控股逾期未归还,粤泰股份未及时披露欠款逾期的情况。

银禧科技: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与预披不符

7月5日,广东证监局向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禧科技)控股股东石河子瑞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瑞晨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新余德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警示函(简称新余德康),指出其违规减持。

警示函内容显示,2019年1月29日,新余德康通过银禧科技披露,因质押股份违约存在被强制平仓的可能性,任意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银禧科技总股本的1%。2019年6月17日至6月20日期间,瑞晨投资和新余德康被质权人强制平仓累计641.69万股,占银禧科技总股本的1.42%,减持预披露公告中计划减持的数量及比例不符。

华发股份:高管违规减持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发股份)高管戴戈缨于2021年5月13日通过上交所减持华发股份股票1.35万股,减持数量超出所持华发股份股票总数的25%,且未按规定在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月5日,广东证监局对其出具警示函,要求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行为,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新《证券法》加大违规成本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章晓洪表示,2020年新《证券法》正式生效,对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违法违规成本显著提高,违法者不仅可能面临巨额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减持方面,有不透露姓名的专业人士表示,有的减持并未按照先前承诺,构成违规减持,但不涉及违法。从以往沪深交易所对股东违规减持的处理结果来看,大多还是采取了警示、批评、公开谴责与限制交易等处罚方式,其中以批评为主,较少有实质性的经济处罚。

关键词: 违规减持 信披不符 警示函 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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