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昨起启动电动自行车违法劝导活动

  • 深圳特区报
  • 2021-08-03 10:00:28

7月22日,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电动自行车违法劝导活动,执勤警力现场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市民进行劝导,进一步提高市民对不佩戴头盔将处罚规定的知晓度。同时,记者了解到,8月1日起《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开始实施后,交警部门也将设置执法过渡期。

记者了解到,《规定》对驾驶员的骑行行为有明确具体的规范要求和法律责任。其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搜索发现,一顶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半盔的价格普遍在100-200元。也就是说,与其抱有侥幸心理等到被交警罚款200元才买头盔,不如现在就把头盔买回来戴起来,把佩戴头盔视作安全骑行的第一步,并养成习惯。

交警部门提醒,头盔必须正确佩戴才能起作用,正确佩戴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购买头盔前,先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佩戴时要水平,如果头盔前仰无法保护前额位置,头盔后翘会遮挡视线且无法保护头的后部位置;将调节器、卡扣系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在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是比较安全又舒适的佩戴方法。(记者 解树森 林清容)

关键词: 深圳交警 安全骑行 佩戴头盔 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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