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近半年来王思聪微博未更新

  • 华商报
  • 2019-11-07 10:01:43

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公子王思聪摊上事儿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1月4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1437841(元),约1.5亿元。也就是说,王思聪由于未偿还或支付判决书中要求的约1.5亿元,被列为被执行人。6日,北京市二中院表示:“经我院核实,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近半年来王思聪微博未更新

北京市二中院6日回应媒体采访表示,“王思聪确有在我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案号为(2019)京02执1325号,于11月4日刚刚立案执行,刚才发布的那条信息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的被执行人信息。”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作为网红的王思聪一向表现高调,但近半年来却异常沉默,没有发过一条微博,其微博主页也设置了“仅展示半年内的微博”,成为一片空白。加上此次被法院公开列为被执行人,网友纷纷猜想是不是真的翻把了。这不由得让人回想起6年前,其父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半开玩笑地说:“给儿子王思聪5亿,上当20次,干不好就回万达上班。”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王思聪名下有多条风险信息,他担任高管的乐视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均为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即“老赖”。此外,与王思聪关联的数家企业有清算信息,如上海香蕉计划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王思聪,1988年1月3日出生于辽宁大连,毕业于伦敦大学学院哲学系,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独子,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IG电子竞技俱乐部创始人、万达集团董事,在20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在33家公司担任股东,在34家公司担任高管,对108家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2010年底,王思聪持有万达院线约1000万股。

律师周兆成:被执行人和“老赖”是不同的概念

“王思聪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我认为不必大惊小怪。”11月6日,知名律师周兆成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执行人是指裁判文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履行判决书上所规定的义务,而请求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强制执行。“通常我们称本次强制执行的一方当事人为被执行人,而申请执行的一方当事人为申请执行人。”

周兆成介绍,“被执行人只是法院在执行阶段对负有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义务的当事人的称呼。和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的概念是完全不同。只有当王思聪作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时候,才会被称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老赖’。对于‘老赖’,法院通常会启动执行措施,比如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在征信系统记录以及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来进行处罚。”

周兆成强调指出,“从目前来看,王思聪被执行案,法院也就只是刚刚启动执行程序,案件还处于立案阶段。作为曾经代理过万达执行案件的代理律师,我对王思聪和背后的万达还是了解的。我清楚以王思聪强大吸金能力和不菲身价以及其背后万达集团的强大实力,这一点债务,对于王思聪或万达集团来说无足轻重,王思聪完全可以很轻松地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而让法院终结本次执行。” 华商报记者 李华

关键词: 王思聪 法院 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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